枣庄市联运有限公司所属340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发布日期:2020-04-13 08:45:58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GZ20200031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枣庄市联运有限公司所属340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转让底价(元) | 153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0年4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4月24日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安信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3月20日 |
评估结果 | 150.3949万元 | 备案单位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年4月13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挂牌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单庄村,用途为商服业,土地面积3402.6㎡;剩余土地使用年限5.15年,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薛国用【2002】字第0209114号。 2、该标的内存有本村村民祖坟,受让方在用过程中如需迁坟,由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后自行与相关村民协商迁坟事宜,转让方不负责相关事宜。 3、该标的现租赁中,租赁期至2021年3月31日止。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安地价【2020】(估)字第21号《土地估价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包括可能无法过户等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了解、熟知转让标的现存的租赁情况,自行负责对现有承租人进行清理及对租赁方现有投资进行相应赔偿。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枣庄市联运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市中区建华西路 | ||
法定代表人 | 马长俊 | 注册资本(万元) | 389.77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郭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266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