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泗水县城区金泉广场C区商业街五区1单元118号、133号房产
发布日期:2020-07-17 13:51:35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20227 | 监测编号 | GR2020SD1000267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钢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泗水县城区金泉广场C区商业街五区1单元118号、133号房产 | 转让底价(万元) | 202.620000 |
挂牌日期 | 2020-07-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07-30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道勤恒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0-04-30 |
评估结果 | 201.792900万元 | 备案单位 |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7-17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该组房产位于泗水县城区金泉广场C区商业街五区,均为为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3层,建成年代为2011年,房产及土地无抵押、权属清晰。 标的1:五区1单元118号,权利类型:出让,用途:其他商服用地,房屋建筑面积165.4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2011年9月30日起2051年9月29日止,所在层数1-2层。 标的2:五区1单元133号,权利类型:出让,用途:其他商服用地,房屋建筑面积239.8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2011年9月30日起2051年9月29日止,所在层数1-2层。 3、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质量保证,所列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产权过户时实际测量为准。 4、其它事项详见鲁道勤评报字(2020)第0502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0.0000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济南市钢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来星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0.000000人民币 | |
机构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郭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266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