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广播电视台所属业务车辆处置
发布日期:2021-08-06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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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GZ20210045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枣庄广播电视台所属业务车辆处置 | 转让底价 | 鲁DA6926 3500元 鲁DA2925 3250元 鲁D01990 5160元 |
挂牌日期 | 2021年8月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8月16日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枣庄大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7月12日 |
评估结果 | 鲁DA6926 3500元 鲁DA2925 3250元 鲁D01990 5160元 |
备案单位 | 枣庄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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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年8月6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人要求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实地查看后方可报名参拍,意向受让方不到现场看车的,报名即视为同意按现状竞买,受让方不得以上述理由退车或要求赔偿。 2、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资产重大事项详见枣大海评报字2021第88号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报名保证金鲁DA6926 1000元、鲁DA2925 1000元、鲁D01990 1000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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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枣庄广播电视台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枣庄市光明西路51号 | ||
机构类型 | 事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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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种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6876 |
交易机构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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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