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亭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龙虎坡村北花岗岩尾矿碎石渣B包处置
发布日期:2021-11-17 10:00:00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GZ20210073 | 评估单价 | 20元/吨 |
标的名称 | 山东山亭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龙虎坡村北花岗岩尾矿碎石渣B包处置 | 转让底价 | 950220元 |
挂牌日期 | 2021年11 月1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旭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1月3日 |
评估结果 | 950220元 | 备案单位 | 山亭区人民政府 山亭区自然资源局 山亭区财政局 山亭区国资服务中心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年11月17日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挂牌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到期撤牌。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项目为龙虎坡村北花岗岩尾矿碎石渣,标的计量方式以吨为标准,挂牌单价20元/吨,共计约47511吨。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标的按包受让,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该标的现有重量为预估重量,最终结算以实际称重为准,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资产清单详见山东旭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鲁旭评报字2021第1039号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2.受让方服从转让方现场管理,按转让方制订的作业顺序安排装车。 3.受让方负责现场装车、运输及进出场道路的地方关系协调。负责现场环保、安全等措施落实及全部费用。 4.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成交后履约保证金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设定为成交价的30%。 5.发货及运输过程中,购买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以及转让方制定的相关准则,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购买方全部承担,发货期间因货物装卸、运输等产生的安全责任,均由购买方自行承担。 6.货物过磅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纠纷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7.发货量以挂牌标的数量为标准,以实际称重进行最终结算。为避免超量发货,货物剩余价款不足1000元时,转让方有权终止发货并终止合同,剩余价款由枣庄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核算后足额返还给购买方。 8.该标的竟价报价模式为连续报价。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对本报价模式的认可。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
报价方式 | 连续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沙石买卖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额为100000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山亭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 |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抱犊崮西路1号综合楼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687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