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峨山供销合作社土地,房屋26间两年租赁权
发布日期:2021-11-30 16:20:02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GZ20210028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枣庄市峄城区峨山供销合作社土地,房屋26间两年租赁权 | 转让底价 | 6.4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11-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2-13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润宇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1月11日 |
评估结果 | 3.2万元/年 | 备案单位 |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11-30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可拆分。 2、出租的5处商业用地分别坐落于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驻地左庄村、阴平镇驻地、曹庄村(原曹庄乡驻地)、原峨山镇驻地、吴林街道大埝村(吴林街)。用途为商业,周边空气清新,交通较便捷,停车位充足。 3、加油站标的中标后需要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对原加油站按照转让方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4、标的查看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632-8832666。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润宇评第2021-01-10248号《房地产租金咨询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出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
报价方式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1.3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坛山街道承水中路187号(承汇大厦8楼808) | ||
法定代表人 | 杨帆 | 注册资本(万元) | 77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营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郭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266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