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NGZ20210081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山亭分公司所属生产用车处置 转让底价 3000元
挂牌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1年12月23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枣庄浩瑞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1月9日
评估结果 3000元 备案单位 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挂牌公告期 7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挂牌公告期7个工作日。挂牌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到期撤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物型号江淮牌HFC6500A1C8BE3,登记日期2008年6月,表征里程27.7万公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人要求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实地查看后方可报名参拍,意向受让方不到现场看车的,报名即视为同意按现状竞买,受让方不得以上述理由退车或要求赔偿。
2、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资产重大事项详见枣庄浩瑞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浩评字(2021)第3015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2、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额为1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山亭分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 枣庄市山亭区新城府前西路36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机构类型 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lncqjy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