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项目
发布日期:2019-12-23 14:34:00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20190035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山亭区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项目(第二次) | 转让底价(元) | 16600元 |
挂牌日期 | 2019年12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年12月30日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忠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0月23日 |
评估结果 | 16600元 | 备案单位 | 枣庄市山亭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年12月23日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挂牌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需实地查看,并对标的物充分了解。 2、转让标的以现场真实现状为准。 3、拍卖人强调现状拍卖,如果车辆的文字和图片介绍与车辆现状有差别,以车辆现状为准,转让人要求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实地查看后方可报名参拍,意向受让方不到现场看车的,报名即视为同意按现状竞买,受让方不得以上述理由退车或要求赔偿。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忠信评报字(2019)第4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山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亭区府前东路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机构类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郭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266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
1、鲁HH6618本田雅阁小型轿车,起拍价:6000元,加价幅度:200元。
2、鲁D16A30现代牌小型轿车,起拍价:4700元,加价幅度:100元。
3、鲁D206H1大众牌小型轿车,起拍价:2800元,加价幅度:100元。
4、鲁D51A85五菱牌小型客车,起拍价:3100元,加价幅度: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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