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清屏路南侧、世纪大道东侧16名自然人共同共有14730平方米商服用地使用权
发布日期:2020-04-17 15:26:06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MY2020002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山亭区清屏路南侧、世纪大道东侧16名自然人共同共有14730平方米商服用地使用权 | 转让底价(元) | 139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0年4月1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4月24日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结果 | 备案单位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年4月17日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挂牌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宗土地位于山亭区清屏路南侧,沿街长约244米,进深59米用地面积为14730平方米; 2、用地性质:其他商服用地; 3、该宗地为孙士军等16名自然人共同共有。 4、该宗土地无任何抵押及债务产权纠纷。 5、该标的成交后因土地过户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购买方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2、该标的成交后因土地过户、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投资该项目须符合山亭区总体规划,符合农产品安全检测项目要求,投资过两亿元,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满足山亭区食品工业、食品检测项目要求。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孙士军等16名自然人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亭区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机构类型 | 自然人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种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687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