凫城镇张庄、东凫山等村生态保护治理项目所涉及碎石处置
发布日期:2022-04-28 17:14:36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GZ2022-57 | 挂牌单价 | 38元/吨 |
标的名称 | 凫城镇张庄、东凫山等村生态保护治理项目所涉及碎石处置 | 转让底价 | 114000元 |
挂牌日期 | 2022年4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5月9日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昊佳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4月28日 |
评估结果 | 34元/吨 | 备案单位 | 山亭区人民政府 山亭区自然资源局 山亭区财政局 山亭区国资服务中心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年4月28日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挂牌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到期撤牌。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标的碎石位于凫城镇张庄、东凫山等村,约3000吨 ,挂牌单价38元/吨, 挂牌价114000元。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标的计量方式以吨为标准。 2、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该标的现有重量为预估重量,最终结算以实际称重为准,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资产清单详见山东昊佳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山东昊评字[2022]第ZZ-011号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成交价款须在竞拍成功后三日内全额支付。如果五天内因买方原因不交割,视为完成交割。发货量以挂牌标的数量为标准,以实际称重进行最终结算货物。离开项目区出现的一切问题、纠纷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2、受让方负责现场装车、运输及进出场道路的地方关系协调。发货及运输过程中,受让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以及转让方制定的相关准则,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购买方全部承担,发货期间因货物装卸、运输等产生的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发货期限,资产交接后10天内清运完毕。购买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购买方因单方面原因未在清运期限内运出,被催告后两日内仍未运出的视为购买方违约,转让方将扣罚受让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废止该交易,剩余碎石另行挂牌出售。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5、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砂土买卖资质;达到环保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额为35000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枣庄市山源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 |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卢山口村村委会南路西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
机构类型 | 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687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