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官桥镇洪林村石料6包
发布日期:2022-06-21 11:09:48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CQ2022-57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滕州市官桥镇洪林村石料6包 | 转让底价 | 38.5元/吨 |
挂牌日期 | 2022-6-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7-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德辉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5月8日 |
评估结果 | 38.5元/吨 | 备案单位 | 滕州市政府、滕州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6-21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标的位于官桥镇洪林村,挂牌单价为38.5元/吨,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该标的约为5万吨,该标的加价幅度为0.1元/吨。 2、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在资产交割后,因运输、环保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运输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查看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632-8832666。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德辉通评报字(2022)第020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2、转让方负责破碎及装载,受让方负责运输。购买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以及转让方制定的相关准则,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购买方全部承担。 3、意向受让方承诺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标的约5万吨,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起30日内将标的物运出(因天气、不可抗力等因素顺延出货日期),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物没有按时运出,按剩余标的物价值1%/天缴纳占地费。 5、转让方根据挂牌公告要求,在公告约定期限内制定发货计划,购买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购买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石料外运停滞,被催告后两日内仍处于停滞状态,则视为购买方违约,转让方有权依据违约情况扣罚履约保证金,并解除买卖关系,剩余石料另行挂牌出售。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
报价方式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沙石买卖资质;达到环保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需提供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环评报告、安评报告,提供的相关手续中生产原材料具备石材(毛石、石料)生产加工。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5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滕州市官桥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官桥镇驻地府前路66号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郭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266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