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所属涉案资产被没收房产及车位处置
发布日期:2022-06-02 10:00:00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GZ2022-76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所属涉案资产被没收房产及车位处置 | 转让底价 | 2029456元 |
挂牌日期 | 2022年6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6月30日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4月22日 |
评估结果 | 标的一评估价为1251600元;标的二评估价为677856元;标的三评估价为50000元; 标的四评估价为50000元 | 备案单位 | 枣庄市山亭区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年6月2日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挂牌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到期撤牌。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资产分四个标的分开挂牌,可分开受让。 标的1.三亚市恒大健康海棠公馆二期3-3-305,面积52.15㎡,挂牌价1251600元。 标的2.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南侧天元花园22-1-502,面积98.24㎡,挂牌价677586元。 标的3.碧桂园翡翠蓝山-地下车位422号,挂牌价50000元。 标的4.碧桂园翡翠蓝山-地下车位423号,挂牌价50000元。 2、转让标的为涉案罚没财产,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相关责任自负。 3、成交后因房屋登记办理,其变更手续应依据当地地方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需提前对相关要求规定明确知悉,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确保已查看了相关变更资料,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受让方承担成交后房产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转让方及产权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物登记变更相关责任。 4、重大事项详见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枣盛德评报字(2022)第19号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2、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标的一保证金为370000元;标的二保证金为200000元; 标的三保证金为15000元;标的四保证金为15000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亭区府前东路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
机构类型 | 机关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687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