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NGZ2022-99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枣庄职业学院所属通讯营业厅(南2联通营业厅)三年期经营权转让

转让底价

36000元

挂牌日期

2022-8-4

挂牌截止日期

2022-8-17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枣庄中实资产评估事物所

评估基准日

2022年7月11日

评估结果

12000元/年

备案单位

枣庄市财政局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2-8-4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

价款支付方式

按年收取租赁费

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通讯营业厅房屋拍租只限学院新城校区,住校生约8000人。因学生实习等因素,住校生人数会发生变化。学院不保证在通讯营业厅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学院无关,承租者自负盈亏。

2、学院新城校区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位于学院院内服务楼一楼东侧。标的:营业室南2房屋面积约为18.02平方米,仅供经营中国联通业务,作为联通营业厅使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请亲自实地看样,勘察标的物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过期不候。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学院安装电表,承租方有偿使用,用量每月统计一次,按供电部门价格标准收费,承租方按时交学院财务处。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需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服从学院正常管理,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一切均由承租方承担,资产清单详见枣庄中实资产评估事务所枣中实评报字[2022]第051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枣庄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甲方)按年收取租赁费,由学院财务处协调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办理上缴财政国库手续。经评估租金市场基准价值联通营业厅南2租金为12000元/年,三年期挂牌底价为36000元。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联通通讯营业厅,为学院师生办理通讯业务使用。不得扩大业务范围,增加经营项目。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4、乙方承租期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利用甲方的名义注册登记和在外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协议等,严禁转包、转租和转让经营,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

5、乙方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甲方关于消防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消防设施的配置和使用培训,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对营业厅改造装修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到期后若不再续签,或者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乙方投资的设施设备等在不损坏甲方设施的情况下,15日内自行拆除搬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对营业厅的改造装修等不便于自行拆除或已形成附合的项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若拒不撤场,甲方将通过公正强制撤场,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期内,租赁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承租期内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8、甲方派管理人员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使用的产品、服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指导、监督、检查。

9、乙方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肺结核及传染病源健康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体检证明方可上岗。

10、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电,并安装计量表,每月统计一次用量,电按当地供应部门规定价格按规定时间交甲方财务处。乙方不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导致电无法使用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在经营期间,要主动配合甲方接受有关管理监督部门及学院的工作检查。

12、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管理员、学生会的检查、监督。接受师生的合理化建议,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改进。检查中,如发现有某项不合格,一经核实,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罚款。

13、经查实乙方因服务、卫生等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损害了学校的声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全部的经济损失。

14、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负责保持店内、门前整洁卫生,自觉接受甲方的卫生检查。

16、乙方应加强员工的管理,加强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服务意识和服务形象培训,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学生满意度达到85%以上(含85%);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合同期内乙方员工或乙方承租房屋内或者因乙方原因出现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接到师生对乙方服务态度的投诉,经核查属实,视情况轻重甲方给予乙方经济处罚;若发生冲突事件,乙方应解除与涉事职工的劳动关系,甲方视情况轻重给予乙方经济处罚;若冲突事件通过微信、微博等信息平台传播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7、乙方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及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保持有效防控机制,扎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18、履约保证金:本次拍租,竞拍成功后,乙方的报名保证金即刻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需转入至甲方指定账户。经营期间无违反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未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或任何不良影响的,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9、租赁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需收回租赁房屋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退回剩余房屋租赁费(不含枣庄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一次性扣除承租年限的佣金),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0、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不按时支付房租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

1、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要具备手机终端、配件及其它相关电子产品的销售资质。

2、依法取得通信业务资质的企业(指中国联通等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或是取得上述企业书面授权进行业务代理的企业及机构。

(二)资信认证

经营状况应当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具有开具零售发票的能力。在业内没有不良声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三)管理能力

有稳定的团队,有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经验。

(四)服务能力

具有不低于5年以上的校园通信市场运营、服务经验,能够服从院校要求,积极配合院校工作,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在学院重大活动及特殊时段(如疫情期间)能够提供7×24小时驻店服务,满足学院通信保障需求;承租方应向客户提供合法的发票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终端产品。

(五)防疫能力

服从学院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具有充足的资金和物资保障。有成熟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学院防疫工作经验。

(六)乙方不得挂靠经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合同;本次拍租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

意向受让方持营业执照原件、上述全部相关资质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单位公章,前来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1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枣庄职业学院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枣庄市高新区祁连山路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机构类型

事业单位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lncqjy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