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国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所属6处粮库三年期租赁权转让
发布日期:2022-08-23 17:29:59
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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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LNGZ2022-103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枣庄市国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所属6处粮库三年期租赁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198000元 |
挂牌日期 |
2022-8-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9-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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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
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16日 |
评估结果 |
标的1:36000元;标的2:30000元;标的3:24000元;标的4:30000元;标的5:42000元;标的6:36000元 |
备案单位 |
枣庄市山亭区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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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2-8-23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1:山亭区新城零九公路东侧(原山亭面粉厂空地),经评估租金市场基准价值为12000元/年,面积2398.52平方米,3年期挂牌底价为36000元。 标的2:山亭区北庄镇北庄粮所,经评估租金市场基准价值为10000元/年,面积2563.3平方米,3年期挂牌底价为30000元。 标的3:山亭区朴山前村朴山前战备库,经评估租金市场基准价值为8000元/年,面积1478.4平方米,3年期挂牌底价为24000元。 标的4:山亭区水泉镇水泉粮所,经评估租金市场基准价值为10000元/年,面积462平方米,3年期挂牌底价为30000元。 标的5:山亭区徐庄镇彭庄村孙庄备战库,经评估租金市场基准价值为14000元/年,面积1560平方米,3年期挂牌底价为42000元。 标的6:山亭区西集镇马庄村西集粮所,经评估租金市场基准价值为12000元/年,面积1425.6平方米,3年期挂牌底价为36000元。 2、本次6处粮库单独挂牌、拆分受让,受让方需明确了解该房屋租期为三年,租金按年收取。转让标的以现场真实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该标的部分房屋需自行修缮,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因租赁产生的所有费用,受让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 4、资产清单详见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枣盛德评报字(2022)第52号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出租方批准。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需合法经营,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如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只拥有转让标的的使用权。承租方投资的设施设备等应于本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在不损坏出租方设施的情况下自行拆除搬离,对已改造装修等不便于自行拆除或已形成附合的项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承租方需无条件撤离所租用场所并将门锁钥匙交给出租方,否则,出租方将通过公证强制清理房屋并安排他人使用;房屋内相关物品和设施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因出租方强制清空房屋导致给承租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清首年租金后租赁房屋即可交付。承租方应在当年租赁到期前1个月支付次年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 5、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政府征用标的物等行为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按受让方租期收取租金,剩余租期按每月租价款30日内无息退还租金,期间所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7、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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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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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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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标的1:10000元;标的2:9000元;标的3:7000元;标的4:9000元;标的5:12000元;标的6:10000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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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枣庄市国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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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亭区府前路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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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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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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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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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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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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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687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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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