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NGZ2022-101-1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枣庄市救助站所属薛城区天山南路沿街房三年期租赁权转让

转让底价

153300元

挂牌日期

2022-9-16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0-13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忠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年4月27日

评估结果

51100元/年

备案单位

枣庄市财政局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2-9-16

挂牌公告期

1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到期撤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标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天山南路自北向南1-3号沿街房,上下两层。面积350.25平方米,受让方需明确了解该房产租期为三年,租金按年收取。3年租赁权挂牌底价153300元。

2、转让标的整体出租、不予拆分,转让标的以现场真实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因租赁产生的所有费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房屋内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

5、资产清单详见山东忠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鲁忠信评报字[2022]第019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承租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出租方批准。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需合法经营,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如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只拥有转让标的的使用权。承租方应于本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撤离所租用场所并将门锁钥匙交给出租方,否则,出租方将通过公证强制清理房屋并安排他人使用;房屋内相关物品和设施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因出租方强制清空房屋导致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清首年租金后租赁房屋即可交付。承租方应在当年租赁到期前1个月支付次年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6、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报价方式

多此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额为4.6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枣庄市救助管理站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枣庄市薛城区天山南路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机构类型

事业单位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lncqjy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