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NGZ2022-107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所属车辆处置

转让底价

18000

挂牌日期

2022-9-19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0-8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枣庄市浩瑞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77

评估结果

DB065警,4000元;鲁DB075警,4000;D5176C,5000元;鲁D5177C,5000

备案单位

枣庄市山亭区国有资产事物服务中心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2-9-19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到期撤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1:桑塔纳SVW7180LED,车牌号码:鲁DB065警,初次登记日期20110511,年检至20235月,挂牌底价:4000元。

标的2:桑塔纳SVW7180LED,车牌号码:鲁DB075警,初次登记日期20110511,年检至20235月,挂牌底价:4000元。

标的3:桑塔纳SVW7180LED,车牌号码:鲁D5176C,初次登记日期20110428,年检至20234月,挂牌底价:5000元。

标的4:桑塔纳SVW7180LED,车牌号码:鲁D5177C,初次登记日期20110428,年检至20234月,挂牌底价:5000元。

2、本次车辆交易均不包含车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人要求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实地查看后方可报名参拍,意向受让方不到现场看车的,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按现状竞买,受让方不得以上述理由退车或要求赔偿。

3、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资产清单详见枣庄市浩瑞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浩评字(2022)第3016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车辆办理过户时间为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过户、改漆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其车辆欠交费用(含年检费用、违章罚款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2、车辆车身有“公务”及所属单位相关标志的需自行改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4、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报价方式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DB065警,1200元;鲁DB075警,1200;D5176C,1500元;鲁D5177C,1500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亭区新城府前路7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机构类型

机关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lncqjy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