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能源技术保障中心所属市中区仙台西路124号综合办公楼和院落三年使用权转让-A包沿街门头
项目名称:

枣庄市能源技术保障中心所属市中区仙台西路124号综合办公楼和院落三年使用权转让-A包沿街门头

项目编号:

LNGZ2025-104-1

挂牌价格:

11.543478万元

挂牌日期:

2025-09-18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9-25 17:00:00

所在地区:

山东省 枣庄市 市中区

基本信息

标的详细信息

评估信息

转让方信息

监管信息

披露信息

附件资料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枣庄市能源技术保障中心所属市中区仙台西路124号综合办公楼和院落三年使用权转让-A包沿街门头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LNGZ2025-104-1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市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11.543478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产权隶属:市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枣庄市能源技术保障中心所属市中区仙台西路124号综合办公楼和院落三年使用权转让-A包沿街门头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山东大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山东大地资评字【2025】第011号评估报告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5-07-10

评估报告文号:山东大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山东大地资评字【2025】第011号评估报告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11.543478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测试转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在地区: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

转让方联系电话: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地市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枣庄市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政府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枣庄市财政局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市能源技术保障中心资产租赁申请的批复》 枣财资〔2025]158号 2025年9月12日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3.5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7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产经营企业需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
2、禁止租赁的行业与类型:一、危化品相关企业: 任何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国家最新《危险化学品目录》为准)且无法出具相应等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二、易燃易爆隐患企业: 包括但不限于烤漆店(喷漆作业)、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点、易燃液体或气体加工厂、废旧塑料化纤熔融加工、开放式电焊加工坊等存在明显火灾、爆炸隐患的业态。三、“三合一”场所: 严禁将场所用于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一种或多种功能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行为。场所内一律不得设置员工宿舍或任何形式的居住空间。四、特殊人群高危机构: 禁止出租用于开办敬老院、福利院、月子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等人员密集且疏散能力较弱的高危行业。五、其他高风险行业: 转让方经安全评估后认定的其他不适宜在本物业内经营的高风险、高负荷、高污染行业。
3、资信认证: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4、管理能力:有稳定的团队,有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经验。
5、承租方不得挂靠经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租赁合同。
6、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执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资产分开挂牌,分开受让。
标的为房屋及院落-沿街门头,砖混结构,用于出租面积为212.94㎡,评估年租金为38478.26元每年,挂牌价为115434.78元三年。
2、综合办公楼和院落面积合计1792.86㎡左右,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转让方安装水、电表,承租方有偿使用水、电、空调能源费,按供水、供电等部门有关规定据实收费,收费标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承租方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服从转让方管理,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一切均由承租方承担。资产清单详见枣庄中实资产评估事务所枣中实评报字〔2025〕第037号。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枣庄市能源技术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按年向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收取房屋租赁费。由甲方一次性收取一年房屋租赁费,后续房屋租赁费需在上一年度房屋租赁费到期三个月前交纳。
2、乙方在装修与经营期间,对办公楼改造装修必须遵守环保、消防相关部门文件要求并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到期后若不再续签,或者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乙方应于本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所租用场所并将门锁钥匙交给甲方。乙方投资的设施设备等在不损坏甲方设施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撤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对食堂的改造装修等不便于拆除或已形成附合的项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若拒不撤场,甲方将通过公证强制撤场,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严禁转让、转租他人经营。
4、合同期内,因上级政策或无法抗拒的原因需收回本合同约定房屋并终止合同,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回剩余房屋租赁费,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场,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要做好室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出现问题,责任自负。负责室内资产的管理使用,维修。
6、乙方经营地点以本合同约定的室内为限,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私自搭盖。有特殊经营活动,必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7、市场监管、税务及卫生防疫等行政部门收取的税金、罚款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8、履约保证金:乙方租赁期限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经营期间无违反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未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任何不良影响的,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乙方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甲方关于消防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消防设施的配置和使用培训,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