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鲁苏中队房屋建筑物拆除及残值处置
项目名称: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鲁苏中队房屋建筑物拆除及残值处置

项目编号:

LNGZ2024-16

挂牌价格:

0.971666万元

挂牌日期:

2024-01-29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2-02 17:00:00

所在地区:

山东省 枣庄市 薛城区

基本信息

标的详细信息

评估信息

转让方信息

监管信息

披露信息

附件资料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鲁苏中队房屋建筑物拆除及残值处置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LNGZ2024-16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薛城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0.971666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产权隶属:市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鲁苏中队房屋建筑物拆除及残值处置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山东兴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枣庄市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3-12-07

评估报告文号:山东兴安评报字[2023]第 185 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0.971666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在地区:山东省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

转让方联系电话: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政府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枣庄市财政局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同意市公安局所属交警支队处置房屋资产的函》

批准文号:枣财资函[2023]189号 2023年12月27日

批准日期:2023-12-27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0.3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lncqjyzx@163.com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标的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G3京台高速西50米鲁苏中队板房,约433.81㎡,挂牌底价9716.66元,明细详见附件资料。 2、意向受让方需明确废旧物资真实现状;转让方强调,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本次处置标的不提供增值税发票,由财政部门开具非税票据。 看样时间:2024年2月1日(周四)10:00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兴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兴安评报字[2023]第 185 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剩余尾款及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房屋拆除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环保要求规定开展施工,因施工和运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施工期限由委托方于意向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3、施工标准和要求:拆除施工中,地基需与周边地面齐平,地面整理平整(地面以上拆除),具备交付标准。所有拆除项目范围之内的卫生及垃圾,均由意向受让方打扫干净并清运至符合标准的场所。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附件材料

评估报告书:查看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