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儿童福利院所属固定资产处置(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4-05-11围观数:818次
项目编号LNGZ2024-29-H2
挂牌价格0.5884万元
挂牌日期2024-05-11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4-05-21 17:00:00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薛城区
竞价时间2024-05-22 09:00:00 - 2024-05-22 10:00:00
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枣庄市儿童福利院所属固定资产处置(第二次) |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LNGZ2024-29-H2 |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薛城区 |
|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
转让底价0.5884万元 |
|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
产权隶属市属 |
| 标的性质国有 |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山东忠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2023-05-15 |
| 评估报告文号鲁忠信评报字[2023]第022号 |
律师事务所 |
| 标的评估值(万元)0.5884 |
账面原值(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披露信息
|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保证金金额0.15万元 |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7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否 |
|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
|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审核级别 |
|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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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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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该标的为废旧资产,意向受让方需明确废旧物资真实现状,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转让标的物内容和范围界定,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不做任何质量担保。
3、在资产交割后,因设备看护、拆除、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一切均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拆除、装卸、运输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资产清单详见山东忠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鲁忠信评报字[2023]第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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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成交价款须在竞拍成功后3日内全额支付。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拆除、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2.设备拆除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环保要求规定开展施工,因施工和运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施工期限由委托方于意向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3.施工标准和要求:拆除施工中,所有拆除项目范围之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均由意向受让方清运至转让方指定场所。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
5.转让标的状况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意向受让方自交纳报名保证金起即视为认可资产实物现状自愿承担受让标的现状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实际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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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