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瑞天洁净燃料有限公司所属新生产16煤处置
发布日期:2024-08-20围观数:643次
项目编号LNGZ2024-118-1
挂牌价格184万元
挂牌日期2024-08-20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4-08-22 17:00:00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枣庄市瑞天洁净燃料有限公司所属新生产16煤处置 |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LNGZ2024-118-1 |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
|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
转让底价184万元 |
|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
产权隶属区属 |
| 标的性质国有 |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律师事务所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账面原值(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披露信息
| 披露方式 |
保证金金额55万元 |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3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
|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
|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
|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审核级别 |
|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lncqjyz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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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达到环保要求。 (济宁地区意向受让方仅限济宁市经营性煤场白名单内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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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标的资产在济宁市任城区李营镇何岗村的济宁何岗煤矿有限公司内。新生产的 16 煤数量约4000吨,挂牌单价为460元/吨,挂牌底价184万元。标的的计量以吨为准,最终依据实际称重结果来结算货物。一旦离开项目矿区,所引发的一切问题和纠纷,转让方均不予负责。
2、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转让方负责现场装车,因运输、环保等事项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必须确保不超出范围,做到合理、合规、合法。转让方仅协助至矿门口,出矿之后的所有事务均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不得挪动、损坏矿内的其他物品及设施,倘若在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受让方需按双倍进行赔偿,赔偿金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受让方务必对上述情况予以详细了解之后,方可进行报名参与。
4、清运时受让方应确保自身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如发生一切涉及自身及其他人安全问题或不良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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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自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额交易价款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需转入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主动获知转让方现场所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3、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起5个自然日内将标的物运出(因天气、不可抗力等因素顺延出货日期),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受让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标的物外运停滞,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可由转让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可解除该资产交易合同,剩余标的物另行挂牌出售。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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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