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亿邦商贸有限公司所属原煤处置
发布日期:2024-12-06围观数:1397次
项目编号LNGZ2024-208
挂牌价格300万元
挂牌日期2024-12-06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4-12-09 17:00:00
所在地区山东省 济宁市 任城区
竞价时间2024-12-09 17:01:00 - 2024-12-09 18:00:00
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枣庄亿邦商贸有限公司所属原煤处置 |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LNGZ2024-208 |
所在地区山东省 济宁市 任城区 |
|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
转让底价300万元 |
|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
产权隶属区属 |
| 标的性质国有 |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律师事务所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账面原值(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披露信息
|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保证金金额90万元 |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0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
|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
|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
|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审核级别 |
|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2666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lncqjyz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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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达到环保要求。 (济宁地区意向受让方仅限济宁市经营性煤场白名单内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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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标的位于济宁市任城区李营镇何岗村(济宁何岗煤矿有限公司),原煤数量约5263.157吨,挂牌单价为570元/吨,挂牌底价300万元。若成交受让方未使用完剩余的煤票,则按照何岗煤矿当日发货价格进行结算。标的的计量以吨为准,最终依据实际称重结果来结算货物。一旦离开项目矿区,所引发的一切问题和纠纷,转让方均不予负责。
2、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转让方负责现场装车,因运输、环保等事项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必须确保不超出范围,做到合理、合规、合法。转让方仅协助至矿门口,出矿之后的所有事务均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不得挪动、损坏矿内的其他物品及设施,倘若在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受让方需按双倍进行赔偿,赔偿金将从成交价款中予以扣除。受让方务必对上述情况予以详细了解之后,方可进行报名参与。
4、清运时受让方应确保自身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如发生一切涉及自身及其他人安全问题或不良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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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自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额交易价款,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受让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主动获知转让方现场所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3、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起60个自然日内将标的物运出(因天气、不可抗力等因素顺延出货日期),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物没有按时运出,按剩余标的物价值1%/天缴纳占地费,并可解除该资产交易合同,剩余标的物另行挂牌出售。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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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