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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子镇平子村平子山花岗岩处置-标的2小块碎石花岗岩
发布日期:2025-08-04围观数:1080次
项目编号LNGZ2025-82-2
挂牌价格45万元
挂牌日期2025-08-04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5-08-08 17:00:00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竞价时间2025-08-09 10:00:00 - 2025-08-09 11:28:05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店子镇平子村平子山花岗岩处置-标的2小块碎石花岗岩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LNGZ2025-82-2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45万元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产权隶属区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山东中亿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5-08-01
评估报告文号山东中亿源评报字(2025)第1103号评估报告。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0.0014万元/吨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名称山东鑫昇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13.5万元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5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lncqjyzx@163.com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砂石买卖资质;达到环保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分开受让单独挂牌,标的1为大块花岗岩,位于山亭区店子镇平子村平子山,数量约20000吨,挂牌单价30元/吨,挂牌底价60万元。标的2为小块碎石花岗岩,位于山亭区店子镇平子村平子山,数量约30000吨,挂牌单价15元/吨,挂牌底价45万元。实际结算以过磅计量为准。
2、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移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受让方负责现场装车。因运输、环保等事项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期间所有安全、环保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中亿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山东中亿源评报字(2025)第1103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尾款和佣金,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标的1:12万元;标的2:9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发货量以挂牌标的数量为标准,以实际称重进行最终结算货物。过磅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纠纷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2、受让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主动获知转让方现场所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3、发货期限,资产交接后30天内清运完毕。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受让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石料外运停滞,被催告后两日内仍处于停滞状态,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依据违约情况扣罚履约保证金,并解除买卖关系,剩余石料另行挂牌出售。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