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外峪子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小学整体校区5年期租赁
项目名称:

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外峪子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小学整体校区5年期租赁

项目编号:

LNGZ2025-116

挂牌价格:

15.12万元

挂牌日期:

2025-10-21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1-03 17:00:00

所在地区:

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基本信息

标的详细信息

评估信息

转让方信息

监管信息

披露信息

附件资料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外峪子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小学整体校区5年期租赁

资产处置:资产租赁

项目编号:LNGZ2025-116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15.12

资产来源:其他

产权隶属:集体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外峪子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小学整体校区5年期租赁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5-08-27

评估报告文号:枣盛德评报字(2025)第94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3.0240万元/年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外峪子村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

转让方联系电话: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政府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外峪子村小学公开出租的批复》

批准文号:《关于外峪子村小学公开出租的批复》 2025年10月10日

批准日期:2025-10-10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4.5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10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按年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lncqjyzx@163.com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出租标的为外峪子小学整体校区,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按年度支付(最终成交金额以竞拍结果为准)。5年租赁期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51200元。
2、标的按整体出租,不予拆分,实际状况以现场勘查为准。意向承租方可联系出租方安排现场踏勘。凡未实地查看即参与竞价的,视为已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实物现状,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成交后,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范围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并处理。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本次租赁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5、资产清单详见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枣盛德评报字(2025)第94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须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相应交易服务费,并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标的使用范围须符合其合法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或存放危险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且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用途。如受让方违约或提前终止使用,已支付租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
3、受让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其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受让方自负;如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损失,受让方须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不得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或改造,相关费用及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确需装修或改造,须事先报经出租方书面批准。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管理制度,不得以不知情为由规避管理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5、如因上级政策调整或出租方无法抗拒的原因需提前收回标的,出租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受让方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剩余租期比例退还,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
6、租赁期间,受让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维护标的内各项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设备灭失或损坏,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或改变用途。租赁期满后7日内,应完成腾退并交还标的。
8、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供暖、物业及其他因使用租赁房屋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生欠费或相关纠纷,由受让方最终负责。合同终止时,须结清全部欠费。
9、受让方承诺在使用或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确认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状况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租赁申请及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本次租赁全部内容与程序,认可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承担受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与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要求退租,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引发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成交后如受让方违约,应以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出租方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偿。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