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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芹沃村村民委员会所属2台挖掘机设备5年期出租
发布日期:2025-12-11围观数:52次
项目编号LNGZ2025-139
挂牌价格125万元
挂牌日期2025-12-11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5-12-24 17:00:00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芹沃村村民委员会所属2台挖掘机设备5年期出租 资产处置资产租赁
项目编号LNGZ2025-139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125万元
资产来源其他 产权隶属集体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资产评估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5-11-20
评估报告文号枣盛德评报字(2025)第117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25万元/年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名称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芹沃村村民委员会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25万元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10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按年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lncqjyzx@163.com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出租标的为2台柳工牌液压挖掘机,具体资产种类、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完整性及可使用状态等均以移交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年支付。五年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250,000元(最终成交价以竞价结果为准)。资产详情见标的明细表。
2.本次出租标的均无牌照,竞得标的后,仅允许在厂区内使用,不得上路行驶,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安全、环保等责任及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本次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物租赁用途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可联系出租方现场踏勘。未进行现场查看的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确认并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其他情况,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风险。
4.承租方须承担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范围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并负责处理。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632-8836876。本次出租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6.具体资产信息详见《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资产评估报告》(枣盛德评报字(2025)第117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并与出租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后续年度租金应于每年租期起始日前30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有关租赁标的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及其相关的后续管理事项约定,详见《设备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理使用并妥善维护标的资产,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做好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保持出租标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履约支付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其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出租方无关。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租赁期间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发生安全事故自行承担后果。若因此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须足额赔偿,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转租、抵押或改变既定用途。
7.承租方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间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完全知悉、认可标的全部状况、瑕疵及交易条件,自愿承担受让风险。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或履约,否则视为违约。
8.成交后,若承租方违约,应以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进一步追偿。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