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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村南原老苹果园99亩土地五年使用权转让
发布日期:2023-05-25围观数:16889次
项目编号LNGZ2023-72
挂牌价格29.7万元
挂牌日期2023-05-25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3-05-31 17:00:00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竞价时间2023-06-01 09:00:00 - 2023-06-01 12:01:40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村南原老苹果园99亩土地五年使用权转让 资产处置资产租赁
项目编号LNGZ2023-72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29.7万元
资产来源其他 产权隶属集体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山东舜天信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3-05-20
评估报告文号鲁舜评报字(2023)第3701002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29.7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名称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10万元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5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山亭区城头镇涝泉村户籍在内的村民。意向受让方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处标的位于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涝泉村村南原老苹果园。土地面积99亩,受让方需明确了解转出期限为5年。一次性收取土地租赁费,挂牌底价为29.7万元。
2、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因租赁使用产生的所有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土地使用范围内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年成交价款、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需转入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舜评报字(2023)第3701002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土地承包期间,不得从事耕种粮食作物以外的经营生产活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损失,意向受让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须有支付能力,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6、意向受让方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