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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冯卯镇岩马村(滕泉路与店韩路交汇处西北)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整体转让
发布日期:2023-06-20围观数:14066次
项目编号LNGZ2023-85
转让底价100万元
挂牌日期2023-06-20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3-07-13 17:00:00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山亭区冯卯镇岩马村(滕泉路与店韩路交汇处西北)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整体转让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LNGZ2023-85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100万元
资产来源其他 产权隶属民营
标的性质非国资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文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名称个人资产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30万元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15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处标的位于山亭区冯卯镇岩马村(滕泉路与店韩路交汇处西北)。场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面积:89.44㎡,实际面积约200㎡;地面附着物:约100㎡钢结构棚一处、油罐2个、加油机2台。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不动产权山国用(2007)第176号。
2、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因该标的办理注册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一切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额交易价款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3、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