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人民法院所属资产处置
发布日期:2025-12-29围观数:976次
项目编号LNGZ2025-149
转让底价3.059万元
挂牌日期2025-12-29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6-01-05 17:00:00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薛城区
竞价时间2026-01-06 09:00:00 - 2026-01-06 10:00:00
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薛城区人民法院所属资产处置 |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LNGZ2025-149 |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薛城区 |
|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
转让底价3.059万元 |
|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
产权隶属市属 |
| 标的性质国有 |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是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枣庄中实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律师事务所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账面原值(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披露信息
|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保证金金额1万元 |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5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否 |
|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
|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
|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
价款支付方式 |
|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审核级别 |
|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lncqjyz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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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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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标的为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所属的电脑、打印机、电视机、装 订机、调音台、机柜、空调、椅子、文件柜、桌子、沙发、摄像机、分配器、拾 音器、探测仪、防火毯、警示灯、显示屏、饮水机等资产。该资产共计261项,评估价值30590元,挂牌价30590元,具体资产明细详见资产明细表。
2、转让方强调,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亲自进行现场实地看样,全面了解标的物的废旧物资真实现状。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对标的物实物现状无异议并予以确认,后续相关责任自负。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清运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本次处置标的不提供增值税发票,由财政部门开具非税票据。
5、资产清单详见枣庄中实资产评估事务所鲁润宇资评字第2025-01137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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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尾款及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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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 报名材料 |
| 文件名称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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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网路竞价须知-H3.docx |
33.2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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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明细表 |
| 文件名称 |
大小 |
下载 |
| 标.docx |
88.3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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