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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蓝亭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属蓝亭工业园E区场地5年期租赁权
发布日期:2026-10-26围观数:145次
项目编号LNGZ2026-122
转让底价20万元
挂牌日期2026-10-26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6-11-03 17:00:00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竞价时间2026-11-04 09:00:00 - 2026-11-04 10:00:00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枣庄蓝亭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属蓝亭工业园E区场地5年期租赁权 资产处置资产租赁
项目编号LNGZ2026-122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20万元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产权隶属区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是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6-09-02
评估报告文号枣盛德评报字〔2026〕第65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名称枣庄蓝亭新材料有限公司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3.7万元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7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lncqjyzx@163.com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租赁标的为枣庄市山亭区北京路蓝亭工业园E区场地,面积约4565㎡,其中包含钢结构厂房面积约758㎡。租赁期限5年,年租金底价4万元;5年租赁期租金挂牌底价合计20万元。租金按年度支付,最终成交租金以网络竞价结果为准。
2、标的物按现场现状交付,实物状况以实地勘查结果为准。场地厂房现有瑕疵、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赔偿责任。意向承租方可联系出租方现场踏勘。凡未实地踏勘即参与竞价的,视为已全面知悉并自愿接受标的全部实物现状,后续不得以标的物瑕疵为由提出索赔、拒签合同或退租,一切风险与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成交后,租赁期间因承租方经营、使用行为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本次租赁出租方仅提供相关收据,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5、资产清单详见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枣盛德评报字〔2026〕第65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相应交易服务费,并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管理制度,不得以不知情为由规避管理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间标的使用范围须符合其合法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粉尘、异味污染或存放危险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严禁易燃易爆仓储等,且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用途。如承租方违约或提前终止使用,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已付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折算结算,违约金按保证金或合同约定执行。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产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自负;如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损失,承租方须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确需装修改造的须事先报经出租方书面批准,相关费用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可移动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搬离,不可移动固定装修、添附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承租方不得就此主张权利。
5、标的场地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出租方仅无息退还剩余未履行期间租金;承租方搬迁、装修、停产停业等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维护标的内各项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设备灭失或损坏,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转租、抵押或改变用途。租赁期满后5日内,应完成腾退并交还标的。
8、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供暖、物业及其他因使用租赁房屋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发生欠费或相关纠纷,由承租方最终负责。合同终止时,须结清全部欠费。
9、承租方承诺在使用或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确认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状况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租赁申请及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本次租赁全部内容与程序,认可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承担承租所带来的一切风险与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要求退租,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引发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成交后如承租方违约,应以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附件材料

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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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明细.png 18.8kb